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校的招生、就业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招生办公室和就业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1、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拟定招生章程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规模及学校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4、负责组织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并做好招生数据统计等工作。
5、组织各系(院)做好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6、负责学校“3+2”联合办学的具体工作和应届毕业生“专升本”的组织报名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
8、负责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积极开展工作调研,推进招生工作改革。
9、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学校就业创业政策、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全面负责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实施。
10、组织各系(院)积极联系用人单位,拓展就业渠道,开展各种类型的招聘会,实现毕业生更高质量的就业。
11、负责毕业生派遣和毕业生的档案整理、保管、转递工作。
12、负责本年度毕业生就业数据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
13、组织开展就业调研和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分析就业市场需求情况。
14、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数据和就业方案的编报及就业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15、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宣传工作。
16、承办上级管理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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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委
学生工作
招生在线
图书文献
技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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